2024年,市场监管总局部署开展了“守护知识产权”执法专项行动。全国市场监管部门立足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聚焦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商品、重点领域,严厉打击商标、专利、地理标志侵权假冒违法行为,有力保护权利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市场监管总局选取部分典型案件,现予以公布。一、九省(区、市)市场监管部门联动查处江西彩影科技有限公司等侵犯“极米”注册商标专用权案成都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04-29
鲁法案例【2025】234一同去外地学习车主提供车辆,由驾驶人驾驶双方互为施惠人和受惠人发生交通事故后车主受到人身伤害损失由谁来承担呢案情简介小甲是某公司鲁南区域经理,乙公司是小甲管理区域下的品牌经销商,小丙在乙公司负责货物装卸、送货。2022年7月23日,某公司举办销售培训,小甲邀请有意入职某公司销售岗位的小丙一同前往。培训结束后,返程前一天晚上,小甲饮酒过量,次日清晨仍未清醒,便委托小丙驾驶小甲车辆返程。途中,小丙..
2025-04-28
为充分展现赣鄂湘三省法院司法协作新成效,积极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作用,近日,三省法院共同商议,精选12件司法协作典型案例予以发布。这些案例涵盖了三省法院在司法便民利民、多元联动解纷、优化营商环境、破解跨域执行难题等领域的积极探索与创新实践,彰显了三省法院加强司法协作,共同推动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共同助力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中部地区加快崛起的责任担当和司法智慧。案例一赣鄂共建司法服务便民点,推动矛盾纠纷就地化..
2025-04-24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负债无力偿还公司股东个人是否需要替公司还款?案情回顾因资金周转需要,广昌某物流公司向广昌某银行借款人民币30万元,该公司未按合同约定还款付息,银行遂向法院提起诉讼。经判决,该公司应归还该银行借款本金30万元及利息。因物流公司未主动履行,银行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法院发现该公司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经查询得知公司系刘某个人独资企业。法院审理广昌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该公司为一人有限..
2025-04-22
蓝天公司与白云公司达成中介服务合同,约定白云公司为蓝天公司与业主王先生的房屋买卖提供中介服务。白云公司依约提供房源并促成双方签署《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后,蓝天公司仅支付定金3万元,未支付后续购房款,也未要求办理过户手续。白云公司将蓝天公司诉至法院。海淀法院经审理,判决蓝天公司支付中介费2.6万元及相应滞纳金。案情简介白云公司诉称,其与蓝天公司、业主方共同签署《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服务佣金确认书》等合同,..
2025-04-21
鲁法案例【2025】213案情简介2025年2月,林某至胡某经营的美容中心进行注射玻尿酸填充手术,在签订《整形知情同意告知书》后,胡某为其注射4支玻尿酸,林某通过微信扫二维码的方式向胡某转账5000元。林某因注射后身感不适,到医院就诊,被诊断为静脉栓塞。林某认为,美容中心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胡某也无医师执业资格,属于非法行医且存在欺诈,遂将美容中心诉至法院,请求:1.美容中心退还服务费5000元并支付三倍赔偿15000元;2..
2025-04-21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的重要部署,充分发挥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独特优势和司法引领、推动、保障作用,有效指导裁审实践,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发布第四批劳动人事争议典型案例。近年来,两部门密切协作配合,落实《关于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机制建设的意见》(人社部发〔2017〕70号)提出的“开展类案分析,联合筛选并发布典型案例”要求,围绕超时加..
2025-04-16
编者按近年来,短视频产业的迅猛发展催生了大量以影视剧、综艺等长视频为素材的“二创视频”,此类创作在激发创作活力的同时,也造成了著作权侵权纠纷的频发。网络服务提供者作为平台方,如何在保护原创作品与维护用户创作自由之间实现平衡,成为司法实践中的焦点难题。本期《应用法学前沿》选登在湖南省法学会应用法学研究会和湖南省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同举办的“第四届浏阳河应用法学论坛”上荣获一等奖的优秀案例分析《北京爱某公司、湖南..
2025-04-11
鲁法案例【2025】189A公司与B公司系加工承揽合同关系B公司在A公司出具的发票和对账函上加盖其财务章后B公司以财务章系法人私刻为由拒绝承担支付欠款责任法院怎么判案情简介原告A公司与被告B公司系加工承揽合同关系。原告A公司向被告B公司出具发票两张,共计35084元。被告B公司在上述两张发票上加盖其财务章。2024年7月4日,原告A公司向被告B公司出具公司对账函一份,该对账函列明的原、被告往来账目为:截止2024年6月18日,被告欠原告床品..
2025-04-09
许多人都知道担保有风险可多数人不知道担保并非“一劳永逸”也存在“过期”风险案情概述原告魏某曾系二被告余某、冷某的房东。余某以需要资金为由向魏某借款。2023年3月4日,魏某通过微信向余某转账6万元,余某向魏某出具借条一份。载明:今借魏某现金6万元,期限2023年3月4日到2023年9月3日。余某在落款处签字,捺印并注明身份证号。2023年3月5日,冷某向魏某出具承诺书一份,载明:本人冷某为2023年3月4日魏某通过微信转账余某6万元提供担保..
2025-04-07
主管单位:中国反腐败司法研究中心
主办单位:企业廉洁合规研究基地
学术支持:湘潭大学纪检监察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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