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所医生盯上老百姓的“救命钱”?诈骗医保基金,涉刑了!
医疗保障基金本是老百姓的“看病钱”“救命钱”然而却成为有些人眼中的“摇钱树”甚至被一些利欲熏心的不法分子将之视为“唐僧肉”通过各种手段骗取国家医疗保障基金...近日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案件。
01基本案情
被告人高某杰系怀化某卫生所实际负责人,负责卫生所的经营管理。该卫生所经怀化市医保局确定为定点诊疗及代为报销诊所,部分离休干部在该卫生所看病、购药等。自2017年起,被告人高某杰利用医保报销环节的漏洞,通过虚开处方单、冒充离休干部签名等方式,骗取医保资金254835.21元。此外,在部分离休干部去世后,被告人高某杰仍以其名义开具处方单并办理医保报销,再次骗取医保资金31514.9元。经核查,被告人高某杰骗取医保资金共计人民币286350.11元。案发后,经公安民警电话通知,被告人高某杰主动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并如实供述了其犯罪事实。在案件审理阶段,被告人高某杰的近亲属代为退赔了被害单位怀化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被诈骗的全部医保经济损失。
02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高某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医保资金,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被告人高某杰作为卫生所的实际负责人,采取虚开处方单、冒充离休干部签名的方式,骗取医保资金达二十八万余元,即使被告人高某杰具有退赃退赔、认罪认罚等从宽情节,也应从严把握从宽幅度。综合全案被告人高某杰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高某杰有期徒刑六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
03法官说法
医保基金是国家为保障公民基本医疗需求而建立的专项基金,旨在通过统筹资金的方式,让参保人在患病时能够获得经济帮助,是集中社会力量分担个体医疗负担,减少因经济状况差异导致的医疗资源获取不平等,关乎无数个体、无数家庭的健康和幸福。对于一些为谋取非法利益、公然将黑手伸入老百姓的“看病钱”“救命钱”的不法行为,人民法院将加大惩处力度,强化追赃挽损,依法加大财产刑的判处和执行力度,最大程度减少医疗保障基金损失,最大限度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04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来源:鹤城法院
作者:张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