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作为法治社会基石,公正执法至关重要,法院工作人员承此重任,需坚守职业伦理与自我约束,以免行为偏差引发公正性争议。
近期,衡阳市纪委监委公开了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例,其中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原副庭长刘林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娱乐活动等问题引起公众广泛讨论。在2022年6月至2023年7月期间,刘林多次接受某案件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等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并在餐后接受相关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唱歌等娱乐活动。
法院工作人员接受宴请看似微小,却隐藏着巨大风险。法官处理案件应依循事实与法律原则,保持独立、中立、无私的原则,不受外界影响,绝不能被个人情感或利益所左右。若法院工作人员放任自己行为,偏袒一方,这不仅是侵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是对社会公平正义造成了破坏。
当法官或法院其他工作人员若频繁参加律师安排的饭局、旅游或其他娱乐活动,在案件审判时可能或者是不可能不会偏向某些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这是常理!
日前,湖南省纪委监委通报指出,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肖新平“知纪违纪,执法犯法;特权思想严重,利用司法权力为亲属谋取私利;违规干预司法活动;以权谋私,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所幸的是:2024年5月,刘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和免职处理,违纪资金予以追缴。2024年9月,肖新平被开除党籍处分,违纪违法所得被收缴,并送至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社会公众其实还有更大的疑问:到底是哪些当事人哪些律师请了刘林吃饭唱歌?肖新平到底利用司法权力为了哪些亲属谋取私利?肖新平到底违规干预了哪些司法裁判活动?肖新平利用职权到底为哪些人谋取了什么利益?对于这些问题,纪委并未公开通报,长沙中院和衡阳中院也并没有发布消息。
那么,相关的案件何以启动入审判监督呢?
一个公正、透明、廉洁的司法环境,是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基本外在条件。司法领域的微腐败和大腐败都是要不得的,它不仅破坏法律的权威,也伤害民众的信任。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结合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对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接受吃请等群众身边不正之风紧盯不放,对隐形变异行为精准查处、有效防治。
公开,是最好的药!纪委监委和涉事法院要及时完整公开相关案件,对在案件中获取非法利益的相关当事人和律师点名道姓公开曝光,为错判冤判疏通监督渠道。
相关链接:湖南有律师和企业高管为案子给中院庭长送钱物 http://www.wmtv.cn/shtb/72.html
执笔人:刘耀华 企业廉洁合规研究基地主任、吴佳琪 企业廉洁合规研究基地疑案研究部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