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晚间,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002431.SZ,以下简称"棕榈股份")公告披露,公司及其子公司梅州棕沅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被广东国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沅建设")起诉,涉案金额合计约1.13亿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6.83%。
根据公告,国沅建设已向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法院提起三起诉讼,案号分别为(2026)粤1403民初427号、428号及430号。案件源于双方合作的"畲江园区服务配套项目及梅县区城市扩容提质工程PPP项目"。
棕榈股份作为社会资本牵头人与国沅建设组成联合体中标该PPP项目,并设立项目公司梅州棕沅负责具体实施。国沅建设作为施工方,先后承建了该PPP项目下的三个子工程:
程江河段棚户区改造工程:2018年9月签约,2022年5月竣工验收,2024年8月完成财审定案
畲江园中园配套综合服务设施及园林绿化工程:2017年10月签约,2021年7月竣工验收,2024年11月完成财审定案
畲江工业园区人才培训基地工程(二期):2017年10月签约,2021年7月竣工验收,2024年11月完成财审定案
原告方表示,上述工程均已通过竣工验收并完成质保期,且财审定案已满足全部付款条件,但梅州棕沅未能足额支付工程款,构成违约。
除追讨工程尾款本金合计5221.49万元外,国沅建设还主张逾期付款违约金约6126.19万元(暂计至2025年12月5日)。
原告表示,如诉讼请求主张棕榈股份承担共同付款责任未得到支持,则判令棕榈股份对上述款项在未足额出资的范围内对被告一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棕榈股份在公告中表示,目前案件已被法院立案受理,但尚未开庭审理,原告已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公司强调,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将遵循会计准则的谨慎原则,及时跟进诉讼进展并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来源: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