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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陇科学虚假陈述案终审落定,被判赔偿投资者757万元

发布时间 : 2025-11-12 浏览量 : 468
11月10日,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投资者诉讼事项进展公告,公司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准许撤回上诉并维持一审判决,公司需履行757.01万元赔付义务。



公告显示,西陇科学在此次诉讼中处于上诉人地位。公司根据一审判决情况在《2024年年度报告》中计提了预计负债1311万元,预计负债金额可以覆盖所有相关案件可能给公司带来的损失。

追溯案件原由,2023年5月16日,西陇科学披露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西陇科学涉嫌信披违法违规,证监会对其立案调查。2023年7月8日,西陇科学披露了广东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广东证监局认定,西陇科学公告的2020年、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涉嫌违反规定,构成违法行为。

此后,82名投资者将西陇科学诉诸法庭,并认为西陇科学的虚假陈述行为违反法定信息披露义务,致使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应予以赔偿。

2025年4月15日,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就82名自然人投资者诉西陇科学“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作出了一审判决,判令西陇科学向82名投资者赔偿损失共计757.01万元。

西陇科学收到一审判决后提出上诉。在本案二审审理的过程中,西陇科学撤回了上诉。至此,一审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西陇科学称,截止到目前,公司收到法院传票和/或已开庭审理的涉及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还有两件,涉诉金额分别为804万元、49.7万元,其中部分和解。

来源:西陇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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