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ST旭蓝”)于3月3日晚间发布公告,披露了公司未能按时完成资金占用整改及股票停牌的最新进展。公告显示,截至公告发布日,东旭集团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总额为75.27亿元,仍未偿还,且清收工作未有实质性进展,导致公司未能在规定的整改期限内完成全部整改。
公告指出,公司自2024年7月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下发的《责令改正决定》以来,一直积极督促东旭集团及其关联方筹措资金,尽快偿还占用的资金,以消除对公司的影响。同时,公司也在努力改善经营状况,提升持续经营能力,确保公司稳定健康发展,维护投资者利益。截至2024年9月26日,公司仅收到东旭集团归还的2.69亿元资金。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8.6条的规定,公司在停牌期间将继续督促东旭集团及其关联方积极筹措资金,推动资金占用问题的解决。若公司在停牌期限内完成整改并清收全部被占用资金,公司股票将复牌。然而,若公司未能在六个月内清收全部77.96亿元被占用资金,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停牌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此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深交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公告还透露,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东旭集团质押的公司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99.35%,且其所持公司股份已被全部冻结。
此次责令整改的期限已于2025年1月5日届满,但公司未能按时完成整改,资金占用问题仍未得到有效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