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联合印发《关于命名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企业与工业园区的决定》,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被命名为“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企业”。
天地同酿、人间共生。公司坚持“天地同酿、人间共生”的企业哲学,将广大职工的个人梦与“中国梦”结合起来,融入建设“千亿泸州老窖”、助推产业报国的国窖梦,强化党建领航、加强思想塑造、践行国企担当,为和谐劳动关系构建坚实的组织和思想保障。
敬人敬业、创新卓越。公司坚持“敬人敬业、创新卓越”的企业精神,严格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维护员工合法权益、建立健全民主管理机制、强化人文关怀,切实打造“员工乐园”“人才乐园”,厚植爱岗爱企的和谐文化底蕴。
人才是资本、有为必有位。公司坚持“人才是资本、有为必有位”的人力资源管理观,构建人才成长体系、创新人才激励机制,始终将企业发展和员工成长相融共促,锻造出一支具有泸州老窖特色的工匠型、创新型、复合型人才队伍,实现人才与企业的互利共赢、协同发展。
近年来,公司人才队伍日益壮大、员工结构不断优化、员工凝聚力持续提升,公司在稳定、快速和高质量发展的过程中,先后获得全国酒类行业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文明单位、全国厂务公开先进单位、全国先进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等荣誉,并涌现了一大批以全国劳模、全国五一劳动奖章为首的各级模范人物。此次公司荣获“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企业”,更是对公司多年来人才建设、民主建设、“两个乐园”建设成果的再次肯定。
未来,泸州老窖将在各级政府和公司党委的带领下赓续前行、奋楫争先,团结动员员工同心同向同行,持续维护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用“和谐泸州老窖”建设的丰硕业绩,书写新时代实业报国的新篇章。(消费日报)
主管单位:中国反腐败司法研究中心
主办单位:企业廉洁创建研究基地
学术支持:湘潭大学纪检监察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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