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郴州市临武县委批准,临武县纪委监委对临武县人民医院原党总支部书记周贤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周贤文口是心非、表里不一,不落实巡察整改要求,对巡察反馈问题虚假整改;背弃初心使命、丧失理想信念,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我行我素、置若罔闻,未按上级要求取消药品、耗材“二次议价”;违规逾矩“靠医吃医”、以权谋私大肆敛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医疗设备采购、药品配送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周贤文严重违反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以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临武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报临武县委批准,决定给予周贤文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没收“二次议价”返点剩余款上交国库;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涉案财物随案移送。
来源:临武清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