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懂监狱法暨刑罚执行权依法规范运行研讨会在京成功举行

在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即将施行的关键节点上,2026年8月29日上午,由中国反腐败司法研究中心、湘潭大学纪检监察研究院主办的读懂监狱法暨刑罚执行权依法规范运行研讨会在北京中央党校大有书馆成功举行。来自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中央纪委、中央党校、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上海市司法局(北新泾监狱)等实务部门领导嘉宾,北京师范大学、华东政法大学、湘潭大学等高校的专家学者及《法治日报》等媒体单位负责人等50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的第一环节由中央纪委驻最高人民检察院原纪检组组长、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莫文秀主持。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司法部原纪检组组长岳宣义,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副会长鲜铁可,中央纪委驻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纪检组原组长石见元,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原研究室主任、中办调研室原副主任李雪勤等领导立足国家职能,从监察权、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执行权等五权有机衔接的多重维度发表了讲话。

会议认为,监狱是国家刑罚执行机关,是刑事诉讼的“最后一公里”,一头连着司法公正的底线,一头连着社会治理的根基。1994年监狱法的颁布实施,填补了我国刑事执行专门立法的空白,三十余年来为规范监狱执法、惩罚改造罪犯、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不可替代的基础性作用。但随着全面依法治国向纵深推进,我国经济社会结构、犯罪形态特征、监狱治理需求都发生了深刻变革,旧法逐渐暴露出规范体系碎片化、权力边界不清晰、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新型风险管控缺位、人权保障规则单薄等突出问题。特别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重点执法环节,一度成为廉政风险高发领域,“纸面服刑”“提钱出狱”等问题严重损害执法司法公信力,也印证了权力不受约束必然滋生腐败的铁律。时隔32年对监狱法进行系统性、结构性大修,既是回应时代之变、实践之需的必然举措。

读懂监狱法就要把握三条主线:首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是规范刑罚执行权的根本政治保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之魂,也是监狱工作的根本政治属性。第二,织密多维监督制约网络,是规范刑罚执行权的关键制度抓手。权力不受监督必然导致滥用,这是法治建设的基本规律。第三,坚守惩罚与改造相统一、权力约束与人权保障相平衡的理念,是规范刑罚执行权的价值底色。规范权力不是为了束缚执法,而是为了让执法更公正、更文明、更有温度。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有理由相信,以新监狱法施行为契机,中国特色监狱制度必将不断完善发展,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筑牢坚实防线。

会议的第二环节为《读懂监狱法》课题组汇报编撰事项。湘潭大学法学学部副部长、纪检监察研究院执行院长穆远征,纪检监察博士学位点负责人李蓉,纪检监察研究院特聘研究员夏彩亮、郭烽,北新泾监狱参编代表赵宪明、闻晶分别从指导思想、主体框架、编写亮点、价值意义、读者定位五个层面,系统阐释了著作的编撰逻辑与内容体系。在编撰意旨上,致力于提供统一释法标尺,把立法背后的政治逻辑、制度逻辑转化为可理解、可参照的解读文本,让法律条文的解读始终沿着立法本意前行。在编撰特质上,学界专家主要承担法理阐释、制度沿革梳理,厘清行刑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的底层法理;实务专家主要聚焦实操层面,梳理办案卡点、文书要求、公示时限、异议处置等现实问题。从而形成兼具理论深度、实践温度和普法广度的精品力作。

会议的第三环节为主题研讨环节。本环节由中国反腐败司法研究中心教务专员陈国明主持。十位来自学界、实务界、媒体界的专家学者,围绕刑罚执行权规范运行这一核心命题,展开了全方位、多层次的深度交流。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法治时代》执行总编刘桂明从规范体系层面厘清了行刑权运行的制度边界;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彭新林提出了构建行刑全链条监督体系的完整路径;华东政法大学纪检监察学院教授魏昌东深刻阐释了监狱公正文明执法的底线要求;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政治法律部李勇拓展视野,勾勒了社会化行刑治理的新格局;最高人民检察院理论研究所副所长陈坚从检察监督视角强化了罪犯权利的法治保障;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副秘书长韩德强聚焦“减假暂”这一高风险环节,明确了规范执法权力的关键抓手;上海市北新泾监狱办公室主任白翔结合一线实践,分享了压实监狱执法主体责任的宝贵经验;《法治日报》理论部编辑柳源远聚焦教育改造主业,提出了法治化质效提升的路径;中国反腐败司法研究中心民主监督专员蒋承刚专员从总体国家安全观出发,提出了筑牢场所安全法治防线的思考;中国反腐败司法研究中心法务专员夏鸿彬专员立足队伍建设根本,探讨了专业化监狱民警队伍的建设方向。

十位嘉宾的发言,既有法理高度,又有实践深度,既直面现实痛点,又提出解决方案,共同构建了刑罚执行权规范运行的完整理论与实践框架,给我们带来了丰富的思想启迪。

中国反腐败司法研究中心主任、湘潭大学纪检监察研究院名誉院长吴建雄在总结发言中认为,本次会议达成了三点重要共识:第一,深化了对监狱法实施的时代价值认知。监狱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刑事执行领域的基本遵循。规范刑罚执行权运行,不仅是维护司法公正、提升监狱治理能力的必然要求,也是深化反腐败斗争、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在行刑领域的具体体现,事关法治中国建设大局,事关社会公平正义底线。第二,凝聚了权力制约与权利保障并重的核心理念。规范刑罚执行权,既要通过健全制度、强化监督管住权力,防范执法腐败和权力滥用;也要坚守法治文明底线,依法保障罪犯合法权益,实现惩罚与改造相结合、执法力度与人权温度相统一。第三,明确了理论与实务深度融合的发展方向。监狱法治研究不能脱离执法实践,监狱执法实践也离不开理论指引。只有打通高校科研机构、政法实务部门、监狱一线单位之间的协同渠道,才能真正推动监狱法从纸面条文走向生动实践。

来源:党报头条客户端

作者:夏鸿彬 胡赛学(供稿单位:中国反腐败司法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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