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银安盛人寿辽宁分公司连收三罚单,违规执行保险条款费率被罚14万元

2月24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处罚信息,因未严格执行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和费率工银安盛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被罚款人民币12万元。

隋绍宇,时任分公司运营部(兼消费者权益保护办公室)负责人;陈兵,分公司运营部(兼消费者权益保护办公室)负责人,对工银安盛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未严格执行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和费率的行为负有责任,监管对其分别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1万元。





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辽宁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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