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新昌浦发村镇银行因涉及贷款“三查”不到位等,收60万元罚单 发布时间:2024-06-10 16:00 浏览: 浙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饶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浙江新昌浦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违规事实:贷款“三查”不到位,贷款资金被挪用于股市;贷款管理不审慎。 浙江新昌浦发村镇银行被绍兴监管分局罚款60万元;刘某(时任浙江新昌浦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客户经理)被警告。 来源:浙江监管局 ← 返回栏目 分享到: 微信 微博 QQ 复制链接 分享到微信 复制下方链接后,在微信中打开,即可分享给朋友或朋友圈。 复制链接 关闭 上一条:城发环境及有关责任人员因未及时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占资,收证监局警示函06-11 下一条:中国宝安副总裁贺雪琴及配偶因涉嫌内幕交易拟被合计罚没超2600万元0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