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一销售伪造公章私吞业主50万买房款,法院:所属房企也需担责 发布时间:2023-10-22 16:00 浏览: 对方介绍下,花50多万购买了一套新房,然而2年过去了,不仅没收到房,网签备案合同也一直没签。眼看编不下去了,李某才承认,房款都被自己私吞了。原来,当时付款使用的pos机被李某修改了抬头,关联到了自己的银行卡,房企财务专用章也是他网购的。最终,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4年9个月,处罚金4万元,并退赔朱先生50余万元。此外,李某所属房企因未有效管理员工,需承担其不能清偿的9万元赔偿责任。 来源:西安检察 ← 返回栏目 分享到: 微信 微博 QQ 复制链接 分享到微信 复制下方链接后,在微信中打开,即可分享给朋友或朋友圈。 复制链接 关闭 上一条:铁福建又发布六起茶叶过度包装典型案例10-22 下一条:玄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1名涉嫌保险诈骗罪被告人提起公诉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