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网信办规范人脸识别技术应用 物业不得将人脸识别作为出入唯一方式 发布时间:2023-08-08 16:00 浏览: 8月8日,根据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的《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指出,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不得将使用人脸识别技术验证个人身份作为出入物业管理区域的唯一方式,个人不同意通过人脸信息进行身份验证的,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提供其他合理、便捷的身份验证方式。 来源:北京商报(记者 魏蔚) ← 返回栏目 分享到: 微信 微博 QQ 复制链接 分享到微信 复制下方链接后,在微信中打开,即可分享给朋友或朋友圈。 复制链接 关闭 上一条:网络直播编造事实“抹黑”同业公司08-08 下一条:湖南医保局:10月1日起,取消医院回款权0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