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措施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31 16:00 浏览: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措施的通知,其中提出,优化汽车购买使用管理。各地区不得新增汽车限购措施,已实施限购的地区因地制宜优化汽车限购措施。着力推动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便利二手车交易登记等已出台政策落地见效。促进汽车更新消费,鼓励以旧换新,不得对非本地生产的汽车实施歧视性政策。加大汽车消费金融支持力度。增加城市停车位供给,改善人员密集场所和景区停车条件,推进车位资源共享利用。 来源:证券时报 ← 返回栏目 分享到: 微信 微博 QQ 复制链接 分享到微信 复制下方链接后,在微信中打开,即可分享给朋友或朋友圈。 复制链接 关闭 上一条:国资委进一步规范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工作07-31 下一条:证监会:交易者不得滥用套期保值持仓额度0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