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六安市市场监管局查处六安好车优选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侵犯“阿里汽车”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2022718,安徽省六安市市场监管局根据上级转交的案件线索,依法对六安好车优选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当事人门头广告牌突出使用图片阿里2手车六安智慧城等标志。当事人现场不能提供图片”“阿里汽车等商标注册人的许可使用证明材料。

 

经查,当事人为推广二手车租赁市场业务,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擅自在经营场所突出使用图片阿里2手车六安智慧城标志,用于招商及宣传,并与客户签订含六安阿里二手车等文字内容的商铺经营租赁合同书。当事人的行为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六安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责令其立即停止侵权行为、罚款8万元的行政处罚。

 

该案是一起服务商标侵权案件。当事人在相同或近似服务上使用与商标注册人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使相关公众误认为其与商标注册人存在投资、许可、加盟或合作等关系,容易导致消费者混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条规定,本法有关商品商标的规定,适用于服务商标。对于服务商标侵权违法行为,应依法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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