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桥面侧翻事件 15人被采取刑事措施 发布时间:2022-09-10 08:29 浏览: 湖北省鄂州市应急管理局:致4死8伤的沪渝高速(G50)花湖互通D匝道“12·18”较大桥面侧翻事故调查报告发布,该起事故直接原因为承运人违法超限运输,故意逃避监管,涉事人员冒险运输,违反大件运输车辆通行桥梁时应居中行驶的规定,导致桥梁整体倾覆。司法机关已对天津平发、西安虹桥、北京祥龙物流、西变公司、临潼收费站15人采取刑事措施;建议对陕西省公路局、陕西省高速公路路政执法总队第一支队等单位14人给予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 ← 返回栏目 分享到: 微信 微博 QQ 复制链接 分享到微信 复制下方链接后,在微信中打开,即可分享给朋友或朋友圈。 复制链接 关闭 上一条:长沙县、雨花区的3个生产销售假酒团伙被端09-10 下一条:助贷催收公司、黄赌诈平台被查等十大典型案例0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