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鱼梁洲国有资本运营集团非法占地被罚 发布时间:2022-09-02 01:40 浏览: 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7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57条等规定,对行政相对人襄阳鱼梁洲国有资本开发运营集团有限公司非法占地处罚:1.责令30日内退还非法占用的3231.4平方米的土地给鱼梁洲经济开发区管委会;2.没收在非法占用3231.4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3个游客驿站);3.按非法占地每平方米120元的标准处以罚款人民币387768元。 ← 返回栏目 分享到: 微信 微博 QQ 复制链接 分享到微信 复制下方链接后,在微信中打开,即可分享给朋友或朋友圈。 复制链接 关闭 上一条:涉案3000余万元 株洲破获生产销售假减肥药案09-02 下一条: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获得通过09-02